前段时间,兖州区60岁的苏女士骑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关键时刻,救助基金帮了大忙。
经医生诊断,苏女士胸部外伤,肋骨骨折,肺损伤,脑震荡,骨盆多发骨折,伤势较重。由于数万元医疗费用数额较大,伤者家中一时难以拿出,肇事司机在拿出部分医疗费后表示也没有能力再垫付医疗费用,而且肇事车辆的商业保险也不能立即赔付,了解到该情况后,兖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第一时间为其开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告知单,协助其家人办理相关手续,最终为苏女士垫付除交强险和肇事司机垫付外的抢救费用3万多元,为抢救治疗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