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华平带领执法检查组来菏,就《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就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市委书记张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宝华,副市长刘连栋,市政协副主席朱中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福龙分别陪同相关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巨野县、定陶区、曹县,实地查看了民族社区、回族镇、清真寺、基督教博爱堂等场所。检查组对照法律法规条文进行检查,用法律视角发现问题、从法律角度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做好新时代民族和宗教工作。检查期间,召开了执法检查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所作的相关情况汇报,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座谈会上,范华平对我市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强调,要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抓好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做好“四个平时”工作,切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