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近日,邹城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到某村村委会,对一起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以案释法,开展普法教育。
“被起诉人曾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出于观赏目的又在自家院中种植罂粟一株,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已年满七十五周岁,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邹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行为当场具结悔过,表示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随后,针对村民对毒品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等问题,检察官结合本案办理情况,从毒品的种类、危害、种植毒品原植物将产生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对到场村民进行普法教育,并告知村民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