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试行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公告
为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工作规定(试行)》(青城管〔2022〕61号),结合平度市实际,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在平度市范围内试行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事项
(一)临街门店占路经营、乱堆乱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违法行为;
二、非现场执法适用区域范围
(一)市区道路(路段)共计32条
1、人民路(常州路—青啤大道)2、南京路(常州路—泉州路)3、福州路(沈阳路—胜利路)4、红旗路(常州路—福州路、广州路—青啤大道)5、杭州路(沈阳路—青岛路)6、苏州路(南京路—贸易城)7、永州路(沈阳路—红旗路)8、泉州路(沈阳路—红旗路)9、广州路(沈阳路—青岛路)10、青岛路(常州路—滨河西路、广州路—青啤大道)11、厦门路(常州路-星光华府社区)12、深圳路(常州路-香港路)13、北京路(常州路-香港路)14、重庆路(常州路-香港路)15、上海路(香港路—常州路)16、香港路(深圳路-上海路)17、长江路(福州路—青啤大道)18、胜利路(滨河路--广州路)19、衡山路(胜利路至金沙江路)20、温州路(胜利路--青岛路)21、兰州路(天津路—红旗路)22、郑州路(天津路—厦门路)23、锦州路(天津路—厦门路)24、天津路(常州路—柳州路)25、柳州路(天津路—深圳路)26、扬州路(人民路—济南路)27、济南路(常州路—郑州路)28、崔侯路(北京路—贵阳路)29、荣华路(同康路—王家站北大街)30、同和路(常州路—大十里堡)31、道广场路(郑州路—柳州路)32、王家站北大街(郑州路—秀水河东路)
(二)镇驻地道路(路段)共计25条
1、白沙河街平古路(人民路-旅游路)、旅游路(平古路-崔冷路)
2、崔家集镇振华街、神集一路
3、大泽山镇泽山路(泽山湖公园-S218)
4、店子镇店子路、步行街
5、古岘镇康城路(沽河路至古岘中学段)、即墨路(沽河路至驻地东端路段)
6、旧店镇文汇路(东至兰花基地西至西外环)、金山路(泰德广场至驻地大桥)
7、蓼兰镇S310省道(高平路—蓼兰路)、胜利路(高平路—芙蓉街)
8、明村镇蓝莓大道、西瓜大街
9、南村镇双泉路(瑞丰街--宏泰大药房)、三城路(尚客优酒店—鸿福璟园售楼处)
10、仁兆镇仁通一路(美璞路—朱诸路)、仁通二路(美璞路—朱诸路)
11、田庄镇于幸路(潍荣高铁-永盛街)、财源街(玉石街-昌盛路)
12、新河镇文化路、东兴路
13、云山镇景华街(云一路—康德路)、人民一路(308国道—文化街)
(一)固定式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二)车载移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三)无人驾驶飞行空器等移动设备;
(四)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员使用的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视音频记录设备;
(五)其他合法技术设备。
◆来源:平度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