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一张疑似一名男子公开举报“妻子被副检察长上司带去参加酒局”的朋友圈截图引发关注。
6月12日,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内容如下:
近日,一张“实名举报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等人聚餐,并致一人酒醉”的朋友圈截图引发网民关注。
知悉上述情况后,柯桥区相关部门随即展开核查。
经查,2023年6月2日18时许,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 (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于20时许结束。
餐后潘某某与聚餐人员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于20时40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21时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
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此前报道——
大皖新闻记者查询发现,柯桥区位于浙江绍兴市。在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该检察院领导介绍页面中,确有一位副检察长姓潘,与网传截图中的姓名相同,该潘某某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此外,该院检察官人员介绍中,第一检察部有一位检察官姓金,与网传截图中的金某某姓名相同。
6月12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拨打了浙江绍兴柯桥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的该检察院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在记者表明身份还未问出问题后,就称“不接受采访”,随后立即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了柯桥区纪委,询问网传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在网上被实名举报一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据我了解,好像还在调查中。”让记者要了解具体情况联系当地区委宣传部。
6月12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柯桥区委宣传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据柯桥区新闻办、大皖新闻、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