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执行无偿献血者奖励政策医院的公示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充分保障献血者就诊时享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菏卫发〔2023〕6号)要求,自2023年6月1日起,符合享受奖励政策的献血者持《荣誉证》可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现将我市免普通门诊诊查费的263家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菏泽市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
菏泽市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