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不断细化内部责任分工,强化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危险废物管控,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环境管理,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按危险废物企业风险等级开展分类评估,实行省、市、县三级分级监管,建立危险废物重点风险监管单位清单,目前纳入重点风险监管的企业共261家。严格日常管理制度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每年组织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估。2020年以来,危险废物规范化抽查合格率均在95%以上。
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在全市开展针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转运试点。统筹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加快补齐氰化尾渣等处置利用能力短板,招远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年高硅尾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经建成,招远中环科技、山东鸿承高硅尾渣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推进。
开展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突出问题。联合应急部门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开展“清废行动”和危险废物起底式拉网式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涉危险废物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场所,有效防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各环节的环境风险。2021年以来共排查工业企业4269个,排查重点场所8644个,排查散乱污企业26个,对发现问题均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每季度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产废企业纳入执法范围,检查发现问题录入执法监管平台并持续跟踪督导整改。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制定《烟台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举报重大环境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分析研判,确保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处理能力从之前20万吨/年提升至50万吨/年。实行涉疫情废物分类分区处置,适时启动涉疫情废物应急处置,确保涉疫情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以实战为目的,组织各区市涉疫废弃物处置与环境消杀单位开展实战应急演练。强化督导检查,通过“线上线下”监督检查2千余次,确保涉疫废弃物处置全环节全流程闭环管理。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将切实担负起“无废城市”牵头部门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