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认真执法饲料兽药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做好饲料兽药许可工作,从宣传、验收、公示等关键环节入手,严格做到许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饲料兽药许可政策宣传
一是参加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全省宣传介绍我市畜牧业暨饲料兽药行业发展成就及普法工作情况,宣传普及饲料兽药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饲料兽药相关许可申报材料、申报途径等,积极为我市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农业法治氛围。二是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系列活动。通过大集方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动宣传人员40余名,悬挂横幅8条,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明白纸、普法手册等宣传资料2500余份。
二、严守饲料兽药许可验收纪律
严格按照《山东省饲料生产许可审核工作程序》《山东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申办程序》,组织不少于3名饲料兽药许可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对企业人员进行核对,对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化验室等进行查验,严格按照打分表逐项打分,分值合格的予以验收通过。
三、落实饲料兽药许可验收公示
兽药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后,及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验收信息,明确公示期限,做到公开及时准确,接收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