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被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列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城市。
今年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环境管理尺度不一、企业重复申报等问题,探索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并联办理模式。试点范围为位于任城区、兖州区、微山县、金乡县、济宁经济开发区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且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先期以工艺流程较为简单、建设工期较短、对环境危害较小的建设项目为主要试点对象。在推进“一窗受理、一体化审批”改革试点中,将积极探索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办事流程,实施“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举措,并在项目前期就提前介入、同步服务,主动为企业在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办理中提供专业指导,让企业少走弯路,缩短办结时间,实现同步审批、同时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