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和自觉主动用法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连日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开展了以 “《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一周年”为主题的“四进”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法治宣传活动采取进广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四进”形式,涵盖各领域不同人群,向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和法律适用,进一步提升群众发现、识别和举报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意识。
进广场
干警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核心内容、打击范围等,加强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辨识度,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增强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进学校
检察官走进辖区多所中小学,为广大师生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援引真实案例,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辨别涉黑涉恶乱象的能力,有效阻断黑恶势力向未成年人渗透,更好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进企业
检察干警通过向企业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向企业管理人员详细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规定,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严防黑恶势力向重点行业领域渗透,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鼓励广大企业及时举报犯罪线索。
进村居
干警们走上田间地头向村民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并以“谈家常”的形式为大家介绍相关法律内容,引导村民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广泛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来。
下一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能动履职,持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依法严惩有组织犯罪,为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