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当前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督促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根据3月和1-3月全市水环境形势分析,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市内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开展排查行动,确保做到真查、查真、查实、查准。对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检查情况完善形成“一厂(园区)一档”。
活动主要针对,污水处理厂检查情况。排查各污水处理厂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排查已建污水处理厂近一年是否存在出水超标、进水浓度异常、未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等情况。检查各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实际收集处理水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收集处理的污水种类、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立等情况。对各污水处理厂近一年来汛期和非汛期进水水量和进水浓度情况进行对比。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开展排查监测。工业园区检查情况。工业园区内涉水企业纳管情况,摸清园区内涉水企业纳管底数。济宁化工产业园、邹城化工产业园、汶上化工产业园、嘉祥化工产业园、鱼台张黄化工产业园、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梁山涂料产业等7家化工园区“一企一管”建设情况,检查园区是否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保证一企一管;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否具备污水分质处理的能力和设施。工矿企业检查情况。重点工业企业直排外环境的含氮磷、硫酸盐、氟化物的废水收集处理情况。是否对进出口水质开展监测。
下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溯源,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集中利用汛期来临前的时间,开展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市县同步排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加强环境意识,着力破解环境管理难题,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