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正是春耕播种的好时节,毒品原植物罂粟也已进入开花结果的成熟期,为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预防和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活动。连日来,冠县公安局全面启动对全县范围的无人机扫毒航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铲毒歼灭战,全力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踏查行动中,充分利用无人机的灵巧、高清、监测范围广等优势,对辖区居民院落、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果林菜棚等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高空巡航排查,通过摇杆操控无人机,扫描人力常规化排查中的盲区和死角,航拍图像非常清晰,甚至有些被人为覆盖遮挡物的植株也能被扫描发现,极大提高了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值物的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县局禁毒大队根据航测大数据反馈结果,组成三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街道进行航测数据落地核查,联合辖区派出所、村干部到航测数据反馈位置开展实地踏查,确保每个数据核查到位、踏查铲除证据固定到位,对难以辨认的原植物由禁毒民警进行现场识别分析并拍照存档,确保“不漏一处、不放一株”。
通过“人力+科技”相结合,“空中+地面”联合作战的方式,形成“天上+地下”双拳出击。截止目前,已行政处罚41人,铲除罂粟673株,实现了惩处一批、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宣传号召广大群众坚决抵制毒品流入,共同守护无毒家园!
种植罂粟的法律后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
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罂粟踏查无死角
勿以“毒”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