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8日的“济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济宁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六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打击重点,严格依法惩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捕诉一体”制度优势,共提起公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318人,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19人。以“断卡”行动为抓手,坚持分类分层处理,共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涉“两卡”犯罪305人。办理了一起犯罪分子以境外钱庄中转、通过“虚拟币”诈骗被害人犯罪,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实现了对非法跨境转移资金行为及不法虚拟货币商的同步打击,该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二、突出综合防范,强化衔接配合。积极参与网络治理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重点督导,建立起齐抓共管、同心同向的工作格局。加强与法院、公安、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同堂培训,共同研究追诉标准、指定管辖、境外取证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统一执法办案标准。结合司法办案,与外汇监管部门等金融监管机构召开座谈会,推动构建信息共享和监测封堵机制,加强反洗钱监管和金融情报分析,形成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合力。
三、突出监督职能,拓展办案成效。坚持“惩处为要、预防为先、治理为本”理念,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治理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堵塞监管漏洞,依法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7件。在办理一起快递从业人员非法获取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严防相关领域违法犯罪。
四、突出源头治理,提升反诈能力。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展示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定决心和“严打”声势。聚焦刷单返利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等高发类案,在校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学生兼职、就业等关键领域,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反诈进校园、反欺诈宣传日等活动,推动反诈法治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防范。编印防电信诈骗“小妙招”“提示卡”、编唱反诈歌曲,通过“两微一端一抖”平台向社会大众推送,着力营造“不敢骗、骗不了”的社会氛围。
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下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全链条打击、精准化预防、一体化治理”思维,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