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济宁高新区新政策新措施主题系列(第2场)2023年“惠享高新·乐购新城”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向与会人员解读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相关政策及消费券使用相关细则,并现场解答企业家代表的疑问。高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代表及融媒体中心记者参加此次发布会。
高新区推进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济宁高新区认真贯彻省、市开展“消费提振年”活动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扩内需促消费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带动效应。制订并出台《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及文化旅游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的十二条措施,涉及汽车、家电、零售、餐饮等传统行业,配套财政资金4700万元用于发放惠民消费券,并对直播电商、智慧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首店经济、总部经济、促消费活动等配套相应优惠措施。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发放家电、餐饮、零售及不动产消费券3225万元,将餐饮、家电、汽车、商超等零售企业纳入不动产消费券使用范围,目前可核销企业达到135家。
二是丰富促消费主题活动。联动全区汽车、家电、商超、餐饮、家居等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了“惠享高新·乐购新城”主题促消费活动15场。举办“新动力·惠生活”春季车展,组织全区92家汽车企业及门店参与市级汽车消费券活动,发挥汽车消费的引领作用;开展家居家装3月品质消费月活动,整合红星美凯龙家居卖场,推出丰富多样的促销让利活动;开展家电促消费活动,区财政出资100万元用于家电“以旧换新”,全面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拉动销售约1500万元,带动家电企业销售额翻倍增长。
消费券实施细则:
一、活动名称、时间及参与范围
(一)活动名称:2023年“惠享高新·乐购新城”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3日,活动期间参与购车活动的消费者通过本人云闪付APP扫码领取相应档位的资格券,当天完成核销视为有效(如发生交易撤销或退货,视为未成功核销资格券),当天未完成核销的,资格券作废,需重新扫码领取。资格券发放数量以总额度为准,共发放5天,如在5月3日前发放数量达到总数上限,将不再继续发放。活动期间每人仅限核销一次资格券。领取资格券并完成核销的消费者,需在4月29日至2023年5月6日期间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5月31日前完成车辆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于5月12日开始上传符合条件的汽车消费券申请材料。
(三)参与范围1、参与条件。高新区范围内由经济发展局遴选的汽车零售企业及其所属门店,商户收款终端能支持银联POS机刷卡。2、车辆条件。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的家庭乘用车且在济宁市上牌。家庭乘用车(以下简称“汽车”)是指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不包括货车、营运车、特种车及二手车。3、领券主体。领取汽车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济宁(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云闪付APP),汽车消费券发放期间内购买家庭乘用汽车且在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济宁市民和在济宁购车上牌的市外人员)。活动期间,每位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只能领取1次汽车消费券。
二、活动内容及使用规则
(一)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云闪付APP
(二)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对在高新区内新购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汽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15万元(含)以下的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券;15万元(不含)以上的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券。
(三)使用规则1、汽车消费券在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23“惠享高新·乐购新城”家庭乘用车零售消费券用券商家名单》范围内企业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进行相关线下消费。2、汽车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因实名制要求,最低需支付0.01元)。3、汽车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4、使用汽车消费券交易时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且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5、汽车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逾期自动失效,领取消费券的个人消费者务必及时使用。
济宁高新区“新动力·惠生活”五一车展,将于4月29日——5月1日在高新区体育馆开展,现场发放二百万元政府汽车消费券叠加企业钜惠政策,七十余个品牌 ,二百多种车型,高中低档,全系放价,更有2000-3000元购车补贴,15万元(含)以下可享2000元补贴,15万元(不含)以上可享3000元补贴。车展亮点及现场活动:1、品牌多:济宁市90%以上汽车品牌参展;2、规模大:现场近万平方米展位,客流量预计每天可达1万人次;3、优惠大:参展品牌均有厂家促销政策;4、客户签到免费领取精美礼品(参展车企准备)。5、配套发放200万元政府汽车消费券,设置政策咨询点,发放汽车消费券政策宣传明白纸。
温馨提示:
消费者领取到对应资格券后,到店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扫码支付最低10000元,以便签购单打印核销标记。对于零首付贷款和领取资格券前已完成购车交易,核销资格券时无需消费者实际付款的,可先付款最低10000元获取资格券核销凭证后,由车企采取退还消费者现金或转账等方式退款,不可在受理设备上直接撤销交易或操作退款,否则资格券作废,无法获得申请汽车消费券资格。2023年5月31日前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失去汽车消费券领取资格。申请人可随时登录云闪付APP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红包”处查看汽车消费券发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