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定陶各学区、各学校深刻汲取海南校园欺凌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做到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定期开展防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做到准确了解、及时处置、妥善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预防欺凌机制建设。定陶各学区、各学校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员工各岗位责任。建立预防机制,制定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员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教体局相关科室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
三是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定陶各学区、各学校建立网状巡查机制,对校园实行全方位安全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职责要求和时限要求,确保巡查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加强门卫安全管理,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在学校显要位置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信箱,安排专人定时接听电话并解决投诉信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教育学生发现校园欺凌苗头或危险器具要及时向学校举报。要加强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置应急管理,制定校园欺凌风险清单,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最大限度降低学校欺凌事件危害。强化警校共建,积极联系属地民警,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教会学生自护自救常识,定期开展管制刀具收缴活动和校园周边治理工作,营造法治安全的育人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定陶各学区、各学校通过班会、黑板报、模拟法庭、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集中对学生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专题教育。加强对学生心理、同学关系等问题的掌握,适时加强教育和引导,将防欺凌教育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争取家长支持,共同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
五是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设备装配。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生在校园边角监控盲区地带,管理难度大。各学区、各学校加强排查,找出监控死角,配齐配足监控设备,特别是针对校园欺凌易发多发区域要全方位安装监控设备,并确保监控设备不间断运行,确保一有情况,立即发现,及时处理。(马剑 杨伞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