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济宁市召开“惠民生 促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7场)——抢抓政策机遇 释放政策红利 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发布会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沉,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负责人刘建,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水运科负责人陈永刚,共同介绍济宁市抢抓政策机遇、释放政策红利,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持续巩固山东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跨周期调节和政策统筹衔接,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2月4日,省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两批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政策清单共241项,其中延续2022年执行的政策214项,新制定政策27项;第二批政策清单共37项新政策。总体看来,这两批政策清单,覆盖面广、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政策清单出台后,济宁市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第一时间通过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惠企政策大中小微企业全覆盖;第一时间进行任务分解,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和日研究、周梳理、定期报送的工作机制,逐项逐条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和政策解读材料,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第一时间与省直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清单实施细则、申报流程,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加大对济宁市交通运输领域的支持力度。
经梳理,其中涉及交通运输领域15项可享受、可争取的政策:
一是扩大有效需求方面,涉及6项政策
1.推动在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手续。
2.大力推动进村快递站点共享共用,各市、县(市、区)根据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要素禀赋,积极推广符合本地需求的“快交、快邮、快快、快商、快销”合作进村模式,对2021年9月1日以后新建和升级的3家以上快递公司进驻共用、且能够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由各市、县(市、区)政府对建站新投入的监控、包裹架和信息录人设备等费用进行奖补,每个站点补贴不超过2000元。
3.组织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2023年省级财政对评审合格并排名前5位的样板县,每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促进农村客运、货运、快递邮政融合发展,打通农民出行、消费“最后一公里”。
4.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对纳入试点工程的企业,经评审合格并排名前五名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5.充分发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作用,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
6.推进中华文化体验廊道建设,聚焦“十个展示带”,建立廊道建设项目库,在财政经费、金融授信额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重点项目税收、用地、奖励、补贴等优惠政策;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廊道建设。
二是稳定经济运行方面,涉及3项政策
1.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推动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大宗干散货港区实现与铁路直接连通,解决铁路运输“前后一公里”问题。
2.畅通物流运输,实行“海港+陆港”直连一体化营销模式,实现企业在属地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提升海关“智慧查验”水平,落实RCEP“6小时通关”政策。
3.用好国际物流纾困常态化解决机制,优化“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功能,分海运、空运、铁路运输方式统一受理外贸企业国际物流诉求,分类推送至相关单位办理。建立企业诉求信息共享、办理进展在线查询、跟踪督办工作机制。
三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涉及1项政策
2023年继续将农村公路省级涉农资金切块分配,与市县资金统筹安排使用,计划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1.8万公里,改造存量危桥300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3000公里。
四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方面,涉及3项政策
1.设立20亿元再贴现交通物流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企业签发或收受的票据办理贴现。
2.对内河集装箱运输船舶和新能源船舶实施优先过闸,提高通行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3.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的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对2023年新开加密或继续执飞的国际(地区)海运及航空货运航线给予单个航班最高5—150万元补贴,对临时国际航空货运航线给予最高100—300元/吨航时补贴,对航空公司在山东省设立运营基地或子公司的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化航空货运补贴标准,鼓励省内机场加密、增开北美和欧洲货运航线。
五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涉及2项政策
1.加力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对新开工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择优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最大限度压减手续办理时限;支持公路、铁路、城建、水利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
2.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按规定落实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民间投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滚动做好后续项目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