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日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共同发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活动。
征集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一步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充实完善村民(居民)自治实践,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培育健康和谐的社会文明新风尚,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水平。
征集评选活动按照村(社区)自主申报、乡镇(街道)筛选把关、县(市、区)文明办和民政部门择优推荐、市级审核的原则进行。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条件为内容务实全面、程序制定规范、形式灵活实用、作用发挥明显。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报送村规民约不少于10篇、居民公约不少于5篇。集中征集活动截止于4月20日。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乡社区落地生根,将贯穿整个征集评选工作全过程。济宁市通过充分挖掘梳理,将一些实施效果突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炼出来,培树一批示范性、引领性强的村(居)民自治行为规范,不断深化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实践创新。
集中征集结束后,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将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推荐上报的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集中评选,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通报表扬和推广,并编印成册。特别优秀的将向省民政厅推荐。
来源:济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