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宝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孔祥岩、张继争,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东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清晖为大家作“立法法与地方立法工作”专题报告,从“立法法修改的背景和历程”、“立法法的主要内容”、“地方立法的基本知识”和“地方立法的基本程序”4个方面解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报告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内容丰富,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和把握了立法法的重点内容和人大立法工作。
会议强调,要按照新修改的《立法法》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立法工作方式、增强立法实效,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菏泽实践贡献法治力量。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重要领域立法,切实发挥地方立法在完善法治、保障善治方面的职能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工作标准,对标新发展阶段民主立法的时代要求,完善立法民主程序,着力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地方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发挥好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好立法原则和进度,调动各方面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不断提升人大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为今后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立法法》精神、更好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