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6 10:46:36 来源: 网易济宁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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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
联合印发
《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
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认定名单的通知》
济宁市6个乡镇、42个村被认定为
“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标杆村”

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村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乡村振兴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为深入推进“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的工作安排,省有关部门于2022年10月起组织开展了首批“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创建评估认定工作,经单位自评、市级初审、第三方评估、省级联合审查、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济宁任城喻屯镇等65个乡镇(街道)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认定泰安肥城东大封村等443个村(社区)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宣传推广,切实发挥标杆作用。经过标杆创建,各地探索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样板,为加快乡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各级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标杆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典型模式、特色经验的挖潜梳理和推广复制力度,以点带面推动乡村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和美丽乡村建设。二、强化标准管理,巩固提升创建水平。开展“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重点是乡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关键是发展模式的探索。各标杆乡村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标杆创建层次和水平。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标杆单位的跟踪检查,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持续发挥标杆引领作用。三、强化政策支持,切实汇聚工作合力。省级将落实乡村振兴、清洁取暖等相关政策,加大对标杆单位的支持力度。各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聚焦标杆单位发展需求,梳理整合相关政策,将资金、要素等资源向标杆单位倾斜,推进标杆单位成为乡村振兴的典型样板。
泗水县高峪镇、鱼台县鱼城镇、金乡县马庙镇、任城区喻屯镇、任城区唐口镇、嘉祥县梁宝寺镇。
泗水县高峪镇兴峪村、刘家洼村、士门村、侯家庄村、东丑村、上下峪村、贺庄村,鱼台县鱼城镇前蒋村、杨邵村、夏庄村、菜园村、双西村、卜桥村、李党村,金乡县马庙镇邵庄村、李坊村、西杨楼村(杨楼村)、马庙村、曹坊村、西李海村(李海村)、南周楼村(南周村)、任城区喻屯镇大李庄村、王军庄村、郑庄村、邵楼村、胡屯村、九子集新村、西邵村,唐口镇范李庄、谢刘庄、张寨、孟庙、杨庄、程庄、大张庄,嘉祥县梁宝寺镇后集村、屈店村、石庙村、王集村、南孔村、赵土屯村、钱集村。

本文来源:网易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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