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制度市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和责任体制,不断增强社会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职能,增强责任主体的自觉参与意识和责任履行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使城市容貌得到更为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一项重要举措。
为切实发挥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成效,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近期,牡丹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办事处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和办事处管理人员走上街头,通过发放《菏泽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明白纸》等宣传单页向商户和单位宣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同时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职责履行不力的单位、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的商户现场责令改正并升级黄牌等级管理。重点对前期实行黄牌等级管理单位、商户巡查治理,对履行责任区职责较好的商户降低巡查频次并逐步降级为绿牌管理;对责任区责任依然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商户升级红牌管理并增加巡查频次,同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力的改善了我区市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市容环卫责任区的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责任区管理成效,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