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我市近日印发了《平度市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切实加强平度市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根据山东省关于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平度市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基本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并有效运行,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6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平度市打造乡村生态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一)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推广复制的“全域治理模式”。完成青岛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市16个镇街(不含凤台街道)共1652个村庄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截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909个村庄治理。计划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底完成治理任务。
(二)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清零”。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管护,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清零”。计划2023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2023年第三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2023年11月底前开展年度工作总结。
(三)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抓好我市13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切实保障我市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环境安全。计划2023年7月份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隐患排查;每季度开展水质监测(白沙河街道张戈庄社区井群除外)。
(四)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到2023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不断优化秸秆资源化利用结构,形成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格局。计划2023年6月,进行小麦秸秆离田和还田作业;2023年10月,进行玉米和花生秸秆离田和还田作业;2023年12月,完成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填报。
(五)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2023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继续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和示范村庄。计划2023年1月—6月,更新6台侧装垃圾运输车,对部分箱体锈蚀严重、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箱体更换;组织开展8次10%村庄抽检及“村村到”验收工作。
(六)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计划2023年内创建2处标准化示范场;打造1处种养循环示范应用基地。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