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欣阳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山东欣阳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金源幸福泉小区第9幢1单元26层12602号房,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贞观路雅荷四季城 A61504号。
执行案号:(2021)鲁0102执8603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鲁0102民初772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到目前被执行人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山东欣阳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本金1054300元及利息等。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西安碧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91127、81691260
联系人:华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