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深入推进我省体育法治建设水平,1月6日,牡丹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全体人员收看学习了《体育法》专题培训。
省体育局举办的全省体育系统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培训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体育法》修改专家组成员马宏俊进行线上专题讲座。马宏俊教授从《体育法》修改的背景及意义、《体育法》修改的主要思路和弯道超车、《体育法》修改的基本原则、《体育法》修改的亮点特色、《体育法》修改增加的内容、《体育法》的补充和修改条款、《体育法》修改后的贯彻落实等七个方面,多角度、深层次对新修订的《体育法》进行了解读。同时,他还结合山东地方体育实际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对《体育法》在山东落地、落实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新修订的《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新增的章节包括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体育产业、体育仲裁、监督管理等。新修订的《体育法》已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
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马宏俊教授的精彩讲解,使他们对新修订的《体育法》有了系统了解,为体育系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牡丹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领导带头学、深入学。
来源:牡丹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