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出台《菏泽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以2025年为近期目标、2035年为远期目标,规划范围为市本级辖区内中心城区范围,规划区域面积约4.73万公顷。
据了解,《专项规划》指出,要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在政策、法规、投资、财政、税收、土地、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保障公交立法优先、规划优先、路权优先和财务优先,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先条件。
《专项规划》指出,将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城区公交方面,通过优化线网、落实场站、提高质量、规范管理,提供多样而高效的公交服务,建立“结构清晰、功能明确”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城乡、城际公交发展方面,逐步通过中心城区外围公交枢纽实现接驳转换,将客流转换至城区常规公交线路或城市骨架公交网络,提升客流联系的便捷性、高效性,同时逐渐减小城乡、城际线路对中心区造成的交通压力。
《专项规划》指出,要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公交场站布局。公交线路规划方面共设置城区公交、夜间公交、城乡公交、城际公交,继续实施定制公交、社区公交等辅助服务,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服务全覆盖;并布局公交枢纽站(含首末站)24处,公交停车场(含停保场)10处,构建了覆盖广泛、换乘便捷、布局合理的公交场站布局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