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冠县残工委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省(市)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冠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县残工委负责人,县政府残工委全体成员单位及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县残联相关业务部室工作人员,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冠县定点康复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省、市会议结束后,冠县人民政府残工委第一时间贯彻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推动落实。县政府联系残联领导同志、县残工委主任王兆波明确指出,《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是全国首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地方性法规,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各职能部门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入学习,注重宣传;二要主动担当作为,主动认领任务,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争取试点;三要压实各方责任,严格督查落实,做好资金保障,严肃责任追究。
下一步,冠县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贯彻落实《条例》和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与残工委单位的密切配合,狠抓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齐心协力、合力攻坚,推动全县残疾人工作“走在前、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