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口区牢固树立“抓党建是主责主业,抓信访就是抓党建”的思想认识,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大力探索“党建+信访”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党建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把群众信访工作打造成“群众信任工作”。
积极探索构建“清单+闭环”管理机制,各级信访机构分级分类受理、转办、承办群众诉求,对群众反馈不满意的事项,形成重点诉求清单,报区领导提级包案办理,依次提请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或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调度,推动由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实现合理诉求100%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100%教育到位,实际困难100%帮扶到位。
将信访工作纳入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在述职评议中,针对信访工作突出汇报、答辩、点评和评议“四个专项”动作,对党(工)委书记进行现场评议。5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工作、述方法、述不足,区委书记现场提问和点评,“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对述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打分,评定结果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党(工)委书记,取消其年度信访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实施“三+考核”综合考评机制。分“季度+年终”“总量+变量”“干部+群众”三个层次,对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的工作实绩进行打分,科学评定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既压实常态化化解责任,又突出各辖区重点指标位次变化和化解率,营造比拼赶超抓化解的浓厚氛围。
针对党员干部在信访问题化解中存在的问题,河口区按照从速移送线索、从严审查调查、从细评定责任、从准问责免责、从实运用结果“五从要求”,根据“尽职免责、履职不力、失职渎职”三种情形,细化5项具体尽职免责情形、5项具体履职不力情形以及6项具体失职渎职情形,明确定责问责标尺。
通过对“党建+信访”工作新机制的探索,河口区信访工作走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成功路,实现上访数量大幅下降,有效破解了信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