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11月6日,菏泽市举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集体聘任仪式。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内食品生产企业代表五得利集团东明面粉有限公司、山东神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花冠集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瑞菲特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总监颁发聘书,部分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上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学习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规范食品从业人员食品生产具体行为,就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三类关键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项重点事”,记录、报告、纪要“三本工作账”进行了详细安排。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类社会发展之根本。此次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集体聘任仪式,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会议要求,一是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文件落地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准确把握《规定》的主要内容,重点把握好抓住关键少数,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职责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压实“两个责任”,保障食品安全,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高位推动,集中力量攻坚;积极开拓创新,严格落实任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同时要求各县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于11月中旬前全部设立到位,健全管理台账,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市局食品生产监管、餐饮服务监管、食品协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科长,全市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等参加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