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经开区检察: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成立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作办公室”
正式启动!
日照经开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古茂林(左)、经开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敏(右)共同为“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揭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切实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11月4日上午,日照经开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构建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经开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少梅(左),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集(右)签署合作协议
揭牌仪式前,经开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协议书》。双方将按照“引导不主导、指导不指挥、参与不干预、纠正与防范并行、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这个新平台,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等九项机制开展深度监督与协作。
古茂林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推进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双赢的具体措施,经开区检察院与应急执法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工作衔接体制,加强有效配合,逐步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葛敏检察长表示,一直以来,经开区检察院、区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执法规范性监督及公益诉讼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合作,双方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得到持续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有了显著提升。经开区检察院将切实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到办案全过程,真正用好协作机制和办公室这个平台,努力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衔接机制打造成为加快法治经开区建设的又一张“金名片”。 面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建立“行检共治”协作模式,是双方在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中的又一次全新探索,有助于构建完善协同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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