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美丽的
曹州古城景区路面、桥面
被人故意大面积泼洒机油
引起民愤
市中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
将故意损坏景区财物的
两名违法行为人抓获
10月31日
曹州古城景区负责人
将一面印有
“破案迅速,弘扬正气”的
锦旗送到市中派出所民警手中
案件回顾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取证据。经过一天一夜连续摸排走访,研判分析和查阅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作案人员,并于10月25日在光明路电厂家属院家中将违法行为人员白某某和孙某某抓获。
经调查,白某某(男,58岁,牡丹区人)、孙某某(女,45岁,牡丹区人)二人为一保洁公司负责人,因曾是负责曹州古城景区的保洁公司,3个月合同到期,曹州古城景区没有与其保洁公司续约,二人心生不满,遂向曹州古城景区内泼洒机油以泄私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白某某和孙某某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现已被行政拘留。
民 警 提 醒
公共财物不是用来泄私愤的,爱护公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保护公共设施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创建文明城市,不只是一句口号,跟要落实到每个点点滴滴的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