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长于宏观和政策方面,审计监督长于微观和操作方面。近日,菏泽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与审计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为菏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顺民意 提高监督针对性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发挥自身优势,将人代会中收集的代表建议进行详细梳理,从中选取人民群众呼声和关注度高的问题,与审计部门联系沟通,提出审计立项建议,促成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同频共振。2022年年初,市审计部门充分吸收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在全省率先组织了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调查中,聚焦部门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情况,发现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制度流于形式,存在账实不符、底数不清的问题,据此向相关单位提出了明确管理主体、理顺监管职责、摸清资产底数、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的审计建议。建议市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清理行动,加快制度出台,做好资产处置新旧制度衔接,明确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及流程,提升资产处置效率。通过此次专项审计调查,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发挥资产效能,合理配置资产,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监督作用,及时回应了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
抓整改 提高监督实效性
2022年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经过审议讨论、建议整理、广泛征求意见、主任会议成员最终审定等环节,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跟踪检查,深入分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被审计部门从其自身制度建设到实务操作等各环节进行认真整改,促进相关问题整改52081.39万元,取得明显成效。市审计部门10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将在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并接受审议票决。督促市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整改责任,修订出台了《菏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资产处置、核销的具体流程及时间。对于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积极与审计部门对接,组织部分预算监督专家,与审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调研,寻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实地查看整改情况。通过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配合,大大提升审计整改的成效。
重制度 为监督提供保障
在日常监督中,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与审计部门座谈沟通,充分了解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对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照市政府重点推动的工作,提出审计工作思路。市审计部门积极回应市人大常委会建议,遵循“精研一类政策,形成一套方法,剖析一组案例,总结一个经验”的研究型思路,以“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为主线,研究确定重点审计方向,列出重点审计任务清单。注重将绩效审计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实践深度结合,制定了《关于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的意见》《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操作指引》,并与市财政部门联合印发了《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形成了一套与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衔接紧密、较为科学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框架。通过人大常委会与审计、财政部门的协同联动,探索出一套较为系统完整、对监督工作具有一定指导性,既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又便于实际操作的制度体系,为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大大提高了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效率。
勤联系 提高监督的全面性
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法定事项之外,结合财政、审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选取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进行监督,要求财政、审计部门将人大常委会选定监督的事项形成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委派市人大代表参与财政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的方式,将预算监督的关口前移,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接受市审计部门邀请,参与到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了解审计过程,研究探讨审计发现问题,对于问题产生的根源有了更加全面、真实、深刻的了解,为监督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提供了事实依据。另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还积极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预算执行延伸审计等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扩大了预算监督的覆盖面,延伸了监督触角,提高了监督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立足监督职能,与审计、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实现了监督力量互动、监督信息互通、监督成果互享,形成了同频共振的预算监督新格局。(刘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