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高新区新闻办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高新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爱云和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时杰分别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周爱云
高新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
大家好:
自今年4月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高新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担当作为,扎实履职尽责,围绕打击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效,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撑起了一片“法治晴空”。下面,我对高新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高新法院坚持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了《高新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依法严厉惩处、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法治宣传、抓好建章立制等重点任务,完善了案件调度、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组织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立案、信访、刑事、执行、宣传等部门相关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事审判团队,负责日常工作的办理。专项行动期间及时组织收听收看最高院及省高院、市中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第一时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次,传达贯彻全国、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就专项行动做出部署,确保将上级有关要求及时落到实处。
二、聚力精准打击,坚决依法严惩。
专项行动期间按照“稳、准、狠”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突出精准打击,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近期审结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全力追赃挽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追赃挽损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专项行动的实效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高新法院坚持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贯穿案件审判处置全过程、各环节,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全面查明涉案财产来源、去向、用途、流转情况,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分子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对于审结的案件全面及时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及时移送执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做到审判后及时进行追赃。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源头治理。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高新法院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制作宣传标语、宣传图册,编辑宣传稿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阵地,在“前端防治”上发起强大攻势。线上主要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推送典型案例、反诈知识、识骗要点、养老防诈指南等信息共计41篇,其中1篇文章被中央级媒体采用;及时发布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诈骗老年人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最为便捷的方式。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举报渠道,推动举报的便捷性,我院设立了涉养老诈骗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且通过发布举报公告的方式,详细列举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和其他注意事项,畅通举报渠道,做到及时收集线索、及时转交线索、及时处置线索。线下主要利用法院LED 大屏幕持续不间断地播放涉养老诈骗有关宣传内容,同时组织干警到高新城市广场、谷德茂广场、东风学校等地进行现场宣传6次。现场宣传主要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册、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共发放宣传册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面对面”的法治宣传进一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段,用“接地气”的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事关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下一步,高新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反诈防诈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时杰
高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大家好:
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一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2022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高新区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有力推进专项行动。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班统筹协调,研究制定《高新区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多项配套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专项台账制度,把专项行动期间全部养老诈骗案件纳入专门的台账进行重点关注。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以来,高新区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迅速对涉养老诈骗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一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要求办案检察官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涉养老诈骗案件必须提前介入,逐案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严把案件质量。二是加快办案进度。对孙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提起公诉,孙某某等四人均被判处七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三是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应当尽打。发挥立案监督职能,要求专人密切关注对可能涉及养老诈骗的案件,及时收集案件信息,对公安机关不及时立案的,要求立刻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三、溯源治理,推动建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围绕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一是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独特优势。在本院建立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案件双向移送线索互移机制。在两部门设立专人,对在各自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涉养老犯罪违法问题进行信息整理、共享、互通。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求各员额检察官办案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养老诈骗的案件或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监督管理缺位的情形,务必依法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
四、持续宣传,营造浓厚的打击整治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高新区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载体加强宣传,受到广泛关注,社会反响良好。下一步,高新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履职,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