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呈现着一座城市的温度,关乎着居民的幸福指数,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会同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金家岭街道及志愿者协会对辖区内部分企业及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进行联合执法行动。
日前,执法人员对山水名园、文苑等小区进行垃圾分类专项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四分类容器是否设置完备,垃圾是否混投,是否混装混运等常见问题。在崂山路某小区随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垃圾桶存在混投现象,执法人员表示,“该处垃圾桶明显是将厨余垃圾混投到其他垃圾桶里面,根据规定,我们将责令物业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罚。”其他部分小区存在标志指示不明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物业已改正。
自《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中队定期开展辖区内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加大对餐饮单位、物业小区及相关单位的检查力度,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依法查处,并约谈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切实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立案处罚128件、罚款15190元。
执法人员表示,“我们将积极引导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并做好检查督导工作,通过发放单页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社区居民王先生也表示,“垃圾分类是对我们的生活有益的行为,养成随手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我们的生活环境会更美好。”
下一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办案质量,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向前,共同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