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底线思维、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聚焦药品安全主责主业,不断改进督导检查方式,建立层级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动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0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细分市直部门药品安全责任,压实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市县区全部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药品安全抽检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基层监管所办公设施、执法装备等不断完善。充分发挥考核杠杆作用,把药品安全纳入安全工作“一排底线”,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实行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0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组织开展全市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500余人次。将全市划分为19个二级网格,67个三级网格,均明确监管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印发《2022年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计划》,严格落实监管部门6项职责,全程跟踪督导检查,确保日常监管长抓常严。今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766家,监督抽检药品710余批,责令改正330家,立案256起。突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主线,综合采取专项检查、“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打违法行为,有力净化了药品市场环境。
0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坚持集中培训与送法上门相结合,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同时边检查边宣传,边执法边普法,推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再强化。印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表》,量化50余条具体指标,明确药店6项防疫任务,结合监督检查、风险会商等,督促药店和医疗机构对标对表落实,开展风险隐患自查整改,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把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推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诚信经营、守法自律。
04、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和政务平台,广泛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积极开展“线上识民情、线下解民忧”,药品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赶大集等活动,及时解答公众疑难问题,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告知公众维权渠道,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依法公开药品安全执法办案信息,广泛宣传“12315”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形成了社会共治共管的良好局面。
来源:菏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