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济南发布公告历城区稼轩路(胶济铁路-工业北路)提升改造工程国有土地房屋实施征收公告。
征收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房屋征收范围北至工业北路,南至胶济铁路,道路红线宽40米,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共涉及住宅房屋24户(最终以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建筑面积约0.24万平方米;非住宅11户(最终以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建筑面积约0.97万平方米。
二、征收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征收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项目实施单位: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10天,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6日。
四、征收补偿
征收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准;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因该项目为政府组织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结合项目性质及初步规划意见,一般实行货币补偿,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可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选择异地产权调换。
五、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费用补偿标准
(一)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搬迁费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被征收人需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二)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内每月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三)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0元。
(四)附属物补偿:被征收房屋配套建设的储藏室等附属设施,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货币补偿。
(五)房屋装修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装修档次和成新评估确定,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可向评估机构申请装修部分的评估;自行拆除的,不予评估和补偿。
(来源:济南时报·新黄河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