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利津县检察院举行2022年1-8月份检察业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坚持能动履职,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5件27人,提起公诉140件163人,第一检察部平安建设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摒弃“构罪即捕”“以捕促调”观念,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不批捕、不起诉114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推动诉源治理。突出做好冬奥会及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妥善处理来信来访88件。主动以检察听证、检察建议融入社会治理,组织开展听证12件,针对校园暴力、养老院管理、乡村基层治理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
(二)全面落实企业合规试点。将企业合规试点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建议、依法清理“挂案”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和刑行衔接机制优势,通过引导侦查等手段,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4件,第三方机制适用率100%,顺利通过省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验收,办案数居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二位。
(三)用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构建“三个拓展”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加强与企业和慈善机构的联系,积极拓宽案件线索,共发放救助金2.7万元。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围绕家庭教育和强制报告录制宣讲视频,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充分结合司法社工人员的意见和调查报告,对6名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组织40余人参与疫情一线联防联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一)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在利津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召开座谈会,共同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打造新时代检警关系。针对监督难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层层分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有力推动数量质量双提升。今年1-8月,共监督立案、监督撤案7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立案1件;追捕、追诉10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7人;纠正违法7件,已全部回复。
(二)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民事检察工作中,与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法官召开座谈会,走访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6件,法院全部采纳;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索要抚养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16起案件支持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采纳8件。行政检察工作中,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5件,法院全部采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件;发出民事诉前公告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加强事故隐患排查,督促安全措施落实,严防发生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群体性疫病等重大安全事故,共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案件12件,针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整改防控盲点。加强非监禁刑执行监督,认真核查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共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案件14件。
三、围绕重点工作,积极打造特色亮点
(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县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在县黄河河务局设立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检察室,延伸监督和服务触角。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六名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5万元,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生态修复基地,开展系列普法活动3次,省检察院王效彤副检察长来院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
(二)深化刑民联动。出台《刑民联动类案件集中办理办法》,组建刑民一体化办案团队,成立“食药环”检察办公室和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实行以食品药品、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的涉公益诉讼类案件及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集中统一履职。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多元化手段,加强对环境污染、资源权属和利用等案件的监督,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发现涉案的47.5亩耕地农业生产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社会公共利益仍在持续受到损害,遂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基础上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三)深入激发跨越赶超内生动力。开展“围绕‘跨越赶超、实干争先’,我该怎么干”大讨论、大比武活动,确定10项具体载体,带动干警牢固树立“事争一流”意识,坚决杜绝各类“躺平”状态,为实现争先进位坚定信心、鼓气提劲。压紧压实责任,制定推进措施和月度、季度目标,逐项明确责任人,每月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检察长定期深入各条线分析总结,让人人有压力、人人挑担子,多项业务数据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