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坚决守牢守好安全生产底线,东营市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补短板、强弱项、提本质、保安全”专项行动基础上,从8月30日起至今年年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场所)、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紧盯薄弱环节、短板不足和主要风险隐患,采取更为全面、严格、专业、治本的攻坚整治措施,落实“六个一”工作措施机制切实严控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突出集中攻坚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和冶金、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自建房、燃气、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水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教育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并逐个行业领域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和集中攻坚方向。
明确集中攻坚重点内容
主要分为共性内容和个性内容,其中共性内容方面,提出责任落实、打非治违、特殊作业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外来承包商管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八个方面的攻坚重点,逐个方面细化明确了具体的检查攻坚内容。个性内容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牵头研究确定。
提出“六个一”工作措施机制
在省政府安委会“四个一”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创新提出“六个一”工作措施机制。
开展一次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市县两级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责任部门为主,邀请专家参与,组成异地互查组,10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异地互查。
开展一轮“面对面”谈话。9月底前完成新一轮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面对面”谈话,做到企业“全覆盖”。其中,市级监管企业由市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面谈,县级监管企业由县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或县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面谈。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至少与2家重点或“不放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面对面”谈话。
开展一次全面巡查。9月底前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全面巡查,主要巡查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延伸巡查镇街和企业。
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每月在市县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例、重大事故隐患不少于1次。
惩处一批严重违法企业。提出“四个一律”要求,即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反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追究一批违法责任人责任。对企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视同事故,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四大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统筹负责集中攻坚行动推进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集中攻坚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专班力量,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集中攻坚的重点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并亲自带队开展暗查暗访和“面对面”谈话,高位组织推动,确保集中攻坚行动走向纵深、取得实效。
强化督导调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集中攻坚行动调度通报机制,做到“周调度、月通报”,遇特殊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市安委会将从市有关部门抽调县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对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点名道姓”通报,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警示。
严格责任追究。为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假重视、假落实、假检查、假执法”问题,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以及在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依法顶格处罚,采取关停措施;对发现应立案不立案、应处罚不处罚或处罚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一律依纪依法依规予以问责。针对集中攻坚行动走形式、责任不落实等典型情形,市纪委监委要及时介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严格应急值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国庆假期、党的二十大等关键时段和敏感时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驻厂带班。要强化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加强灾害天气预测预警,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队伍、物资准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的实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