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牡丹区林业局接到都司镇南刘庄一位女士来电称在自己厂子里发现一只猴子,得知情况后区林业局立即通知救助站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捕捉救助,经鉴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救助人员先后用多种办法都没有捉住,最后用食物把猕猴引诱进了车里,成功将其救助。
据了解,这只猕猴在7月28日就曾在黄堽镇刘庄村出现,因疫情原因没能实现救助,由于长时间流浪在野外该猕猴目前体质瘦弱,精神状态一般,救助站人员将其带回进行救治。
猕猴(学名:Macaca mulatta)体长51-63厘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典型的猕猴属动物,主要特征是尾短,具颊囊。躯体粗 壮,平均体长约50厘米,它们的前肢与后肢大约同样长,拇指能与其它四指相对,抓握东西灵活,前额低,有一突起的棱。头部呈棕色,背部棕灰或棕黄色,下部橙黄或橙红色,腹面淡灰黄色。栖息广泛,草原、沼泽各类森林。主要栖息在石山峭壁、溪旁沟谷和江河岸边的密林中或疏林岩山上,群居。成十余只乃至数百只大群。以树叶、嫩枝、野菜等为食,也吃小鸟、鸟蛋、各种昆虫,捕食其它小动物。
牡丹区林业局提醒广大群众,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更要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如遇受伤野生动物可拨打牡丹区林业局救助电话:0530-7057302。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