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由公安、住建等6个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高效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产权人自查+镇街排查+县级核查”三级排查体系,“一房一档”建立台账,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数。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8458栋。
二是分级分类处置。采取“复核评估、安全鉴定、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四步工作法,对初判存在隐患的659栋房屋,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面复核评估和安全等级鉴定。其中,24栋房屋通过复合评估;613栋房屋鉴定为B级,符合继续使用条件;20栋房屋鉴定为C级,已全部完成修缮加固;2栋房屋鉴定为D级,为危险房屋,已拆除完成。
三是长效动态监管。建立完善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依托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切实提高房屋信息化安全监管水平。畅通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形成全民监督的浓厚氛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