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常态化防控,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突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继续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
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要求执行,区域核酸检测按区指挥部通告进行。
二、严格规范“场所码”应用
各类公共场所实行“场所码”查验全覆盖,严格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措施。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严格采取限流措施。凡不能规范执行或不具备防控条件的公共场所,一律暂停公共活动和经营。所有出入公共场所人员要积极配合、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扫“场所码”、不佩戴口罩、不按规定核酸检测的人员(超过4天未做核酸检测人员等),禁止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属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各方责任。
三、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恢复酒店、宾馆、超市、便利店、理发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正常营业。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倡导文明用餐,厨师和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时间要佩戴口罩。
2、开放影院、歌舞厅、KTV、网吧、酒吧、茶楼、棋牌室、农家乐、游泳馆、健身房、美容保健房等休闲娱乐场所和室内运动场所,但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限制人流量,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3、在科学精准防控同时,积极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
4、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开放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场所,开放景区、城市公园,缩短每日开放时间、限定人流量,严格落实场所卫生清洁、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5、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做好教育系统核酸检测工作,教育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好中小学校等复学复课准备工作,合理确定开学返校时间,坚决杜绝校园疫情发生。
6、各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门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药店要对有发热等症状和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的人员,按规定做好实名登记报告。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业主防控责任
1、恢复开放的场所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防控要求,落实好防疫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要认真落实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有序开放。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经营单位,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各生产经营业主对健康查验发现异常的顾客、人员,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告属地社区,有权拒绝不配合的顾客、人员入场,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行业监管部门和基层社区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理。
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居民要坚持不扎堆、不聚集,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勺)等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
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1日
来源: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