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发布了《关于认定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通报》,垦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被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垦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用实际行动诠释着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内涵。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围绕黄河国家战略,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司法保障;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和破产案件审理,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实家事、劳动争议等案件审理,切实发挥好民商事审判经济发展的“护航员”,社会和谐的“稳压器”,生态文明的“促进者”作用。另一方面,将司法审判与司法宣传、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等灵活结合,延伸案前案后服务。结合家事审判,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家庭教育以案释法”等法律宣传活动,传递法律温情;结合“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开展排查式风险防控指导、订单式法律服务,将服务触角延伸至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垦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以此荣誉为契机,凝聚青春合力,彰显司法担当,坚持履职创新、司法为民,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品质司法服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