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市文明办联合发文,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8月28日前完成所有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全市各镇(街道)均增设服务网点,车主可就近办理。
此次实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临时号牌(二轮车专用标识)备案登记,允许登记的车辆种类包括:获得CCC认证证书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等进行登记以后,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其它不符合CCC认证证书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以外的其他二轮电动车(包含手续不齐全的符合CCC认证证书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或二轮车专用标识。
我市采取增设登记网点的办法,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在镇(街道)驻地、社区(居委会)等处进一步增设服务网点,确保满足群众登记挂牌需求。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各登记点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确保受理人员熟练把握登记挂牌要求,严禁搭车收费,严禁捆绑业务。
各登记点根据预判业务量,增加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登记挂牌规定,以满足登记挂牌工作需要。各镇(街道)组建服务小分队,在各村(居)、路口、超市、社区、停车场、广场等场所广泛设置办理站点,全时全力对接群众需求。并充分利用周末、中午、傍晚等空余时间,实行延时、加时办理。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期间,交警大队将开展路查处罚,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请车主务必在8月28日前完成登记挂牌。
来源:胶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