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胶州交警大队在北京路与广州路酒驾查处点,查处一名“酒司机”,仔细一看这位驾驶人还是“老熟人”,半年前因酒驾被交警处理过,这次又被查处了。
8月21日10时30分许,交警在北京路与广州路路口附近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银色皮卡车驶入检查路段,走走停停的向前行驶,这一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交警立即上前将其阻拦下来,仔细一看驾驶人还有些眼熟,驾驶人身上散发的酒味,随后交警将其控制并带回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4 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这并不是张某第一次酒后驾驶,在今年1月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这次是刚重新取得驾驶证1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涉嫌醉驾再次被查处。
据驾驶人张某交代:晚上的时候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一些酒,酒后觉得自己没喝多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回家,被交警查处。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办理当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因一时侥幸,造成终身后悔的悲惨结局,酒驾成本高,害人又害己!(通讯员:李强、姜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