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武县公安局始终坚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不断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行业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打击和防范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8月23日上午,白浮图派出所民警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涉案人员1人,现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156件。
案件信息
当日上午9时许,白浮图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百日行动信息摸排期间,收集到一条特别重要的线索;辖区居民刘某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在掌握了解这一重要线索后,为确保此次行动万无一失,民警通过前期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了危爆物品储藏的具体位置,并集中警力以雷霆万钧之势,成功将这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隐形”仓库端掉。随后,办案民警依法传唤涉案违法行为人刘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查证,违法行为人刘某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成武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将查获的156箱烟花爆竹全部收缴。
下一步,成武警方将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举措不断加大涉枪爆危险物品的排查管控和打击力度,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力为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少一点污染和“烟味”
多一份安全和清新
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
还是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轻则行政处罚
重则刑事处罚
来源:成武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