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东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跟踪问题整改等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震慑,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并进行安全措施整改,现将曝光内容公布如下:
一、八月份终身禁驾人员(无)。
二、八月份高危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东明绿途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东明创赢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东明宏德运输有限公司
*东明淇铄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东明锦航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东明金元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东明浩邦建材有限公司
*东明县第二运输公司
*东明盈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东明县运输公司
*菏泽江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明佳运物流有限公司
三、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当事人代某驾驶非机动车因观察不够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横过机动车道未经人行横道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代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殷某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交警提示: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机动车道内车辆行驶速度快,如果电动自行车突然窜入机动车道,或者在车流中来回穿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请紧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事故隐患路段:106国道与解放路路口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被列为事故隐患路段。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请谨慎驾驶。
五、重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曝光
以下车辆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
重点驾驶人:
来源:东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