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市人社局在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再次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本次补助发放哪些企业符合条件?
发放标准如何?
01、使用对象
我市2022年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区内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无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无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区内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
02、补助标准
(1)对于2022年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区内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照调整风险或实施静态管理起始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人数确定,按500元/人标准发放。
(2)对于无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无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区内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根据企业申请,以其申请提交月的企业参保缴费人数确定,按500元/人标准发放。
03、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04、其他事项
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经办机构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来源:菏泽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