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3日,市安全生产一线督导检查组二组对广饶县企业安全总监任职履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组通过问卷调查、现场座谈、督导检查等方式,查看安全总监的委派、考核、备案及教育培训情况。
督导组要求,企业要严格执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安全总监应专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12+1”项职责,牵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培训、演练、考核奖惩等工作,及时上报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
督导组强调,全面压实安全总监的主体责任,一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制定全年的培训计划,做好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工作,对请假工人及时补课,对新入职人员及时补训,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课”。二要做好隐患自查自改,严格对照“补短板、强弱项、提本质、保安全”中的主要风险隐患清单等内容,对外来施工、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人员实行严格审批,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三是积极开展奖惩工作,不断激发公司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献言献策、安全技能提升的积极性,使员工安全意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积极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