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城市,你我共享,文明城市,你我共建。良好的交通秩序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是全体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河口公安交警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人人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此,东营交警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礼让斑马线,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不违反规定停车,不随意调头,不闯红灯,不飙车,不随意变道、加塞,不乱鸣笛,不逆向行驶,不超员、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车辆,不违法超车、会车,行驶中不拨打、接听电话,不车窗抛物,按规定使用灯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二、非机动车骑行人应自觉在非机动车道骑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不逆向行驶;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不乱停乱放;骑行过程中不接打电话。
三、行人应自觉行走人行道,不在车行道上行走;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与车辆抢行;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代步;服从交警和志愿者指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参与者、守护者和宣传者。
文明是城市最美的风景,城市因你而更加美丽。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姿态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在全社会弘扬以守法明礼、安全文明的交通安全新风尚,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携手共建我区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