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进入受理现场人员要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验,并佩戴口罩。
续贷学生可利用助学贷款系统的“远程受理”功能线上办理。
贷款申请受理时间:7月20日—9月12日。
贷款申请受理地点:牡丹区实验中学。
一、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如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原则上按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确定,但不得超过22年,最短一般不低于6年。
3.还本宽限期。毕业后只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的期限,2020年起还本宽限期由3年调整为5年。
4.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个人征信。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档案,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逾期违约不仅会产生高额罚息,还将被载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影响借款人将来的工作和生活。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借款学生应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含高考新生);入学前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牡丹区或高新区;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是借款学生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由个人书面承诺代替相关部门的证明。
三、申请材料(均需原件)
1.首次贷款学生:(1)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2)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户口簿;(3)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4)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高中预申请的高考新生,不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学信网证明可代替学生证。
2.再次贷款(续贷)学生:(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贷款网上申请。首次贷款学生首先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简称“系统”),网址:,注册用户。
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可打开或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书面承诺 “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注册用户及贷款申请所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登录名及密码一定要牢记。
再次贷款(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提交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并填写续贷申请信息,导出打印申请表。
必须在自然年内登录“系统”2次以上,否则将影响续贷申请。
2.贷款申请受理。(1)现场受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续贷申请可由其中的一人)持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申请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
(2)线上受理。续贷学生可利用助学贷款系统的“远程受理”功能线上办理,流程如下:PC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在线系统;手机端进行实人认证@支付宝手机APP;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学生在线系统。
续贷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的,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贷款学生新学期开学报到时,提请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根据《贷款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借款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号码95593,面向全国提供助学贷款咨询解答服务。
乘车路线:乘13、14、37、48路公交车到牡丹区实验中学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0530—5685839
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
来源:牡丹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