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看,破案积大安”,为全力维护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定陶警方大力开展小案侦防机制建设,始终保持对侵财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将民生小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突破口,切实维护辖区百姓切身利益。7月13日,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半堤派出所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动车电瓶案,涉案价值50000余元。
6月13日,半堤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放在家门口的电动车被盗。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二中队、半堤派出所立即出警,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开展缜密侦查。
“虽然涉案价值不大,却是关乎民生的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必须尽快将案件破获。”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了对现场的勘查和视频追踪工作,并进行综合分析,查寻嫌疑人踪迹。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进行查看,通过大量视频监控分析,初步锁定了嫌疑人,根据嫌疑人特征,迅速梳理出嫌疑人的逃跑路线。根据监控民警发现,嫌疑人驾驶一辆灰色四轮小货车消失。为了尽快侦破案件,办案民警通过夜以继日的工作,抽丝剥茧,克难攻坚,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最后落脚点。7月13日,蹲点守候的办案民警在东明县武胜桥镇一饭店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石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收缴四轮电轿、电动车、电动车电瓶等赃物一宗。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5岁,东明县人)、石某(女,48岁,牡丹区人)对盗窃电动车、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侦查,2022年5月份至7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石某驾驶四轮小货车,先后流窜至定陶区、鄄城县、郓城县、牡丹区等地作案30余起,盗窃电动轿车2辆、电动自行车5辆、自行车2辆、电动车电瓶100余块,涉案金额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14日,刑警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公开押解盗窃案嫌疑人对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指认现场中,警灯一路闪烁,警笛长鸣,广大群众驻足观看,对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的做法齐声叫好。
案件无论大小,都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定陶警方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在破小案、破串案、破群众关心的案件上下功夫,全链条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平安稳定,送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来源:平安定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