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江汀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东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书记杨国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晓军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黄河文化馆、广利河东八路国控断面、东营市三角洲养殖繁育有限公司、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区、垦东121陆采平台、黄河三角洲生态监测中心、东营大唐热电公司、东营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等地,实地检查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在实施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深入推动相关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为抓手,切实增强抓好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动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要创新监测手段,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维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风贵,省人大代表、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宗檩,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高贤杰,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巩树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专员霍太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吉能,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副市长梁润生参加活动。